车间除尘设备监测报警设备应装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
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风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作业;其他粉尘爆炸风险场所除尘系统若选用正压吹送粉尘,则应采纳牢靠的防备点着源的办法。
铝镁粉尘不该与铁质粉尘,以及其他品种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,除尘系统不该与带有燃气体、高温气体、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。
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该有火花进入,对存在火花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风管风险的出产加工系统,应选用隔***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办法。
除尘系统应设置契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设备:
a)发动与停机。除尘系统应先于出产加工系统发动,出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10min停机。
b)维护联锁。除尘系统应设置维护联锁设备,当监测设备宣布声光报警信号,以及隔爆、抑爆设备发动时,维护联锁设备应一起发动控制维护。
除尘系统的监测报警设备应装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。
除尘系统应按照GB 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,风管应按照GB 7231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识、辨认色、或辨认符号。